更换审计会计师


1、 好多行内人都以为转换核数既会计师auditor系一般事件。总之有发出及收到会计师公会指定既 professional clearance letter 就没有问题。根据“专业会计师条例”上手及下手会计师交换信息是必须的,但这并不足够。也有一些人以为董事通过决议就可以更换会计师。实际上,除了可以委任首位会计师以外,董事是没有权力变更会计师的。公司董事必须依照“公司条例”规定给予28天特别通知(不能以书面决议替代),召开股东会(general meeting)通过决议变更审计的会计师 auditor。如果没有依照规定召开股东会,对接任或下一手会计师 auditor 来说,风险是非常大的。
2、 法定审计报告(Statutory Audit Report)的前提是必须有合法的委任程序。没有依照公司条例召开股东会,其报告当然没有法律效力。
3、 公司条例第429条规定,董事必须在每一财政年度向股东周年大会提交董事报告、财务报表、审计报告。如果没有遵守公司条例的规定,董事可以被处罚30万元。倘若审计报告因会计师欠缺委任法律程序而没有法律效力,董事及核数师可被追究责任。
4、 倘若日后公司股权转让(例如一楼一公司,即物业投资公司股份转让)、公司股权被收购、或者上市,审计报告的合法性问题必然曝光。在明知没有经过法定委任程序的情况下,核数师出具报告如果不是欺诈,就是严重违反专业守则,可以被投诉纪律处分。

5、总括来说,下手(接任)按照审计准则规定向上手(离任)会计师出具 professional clearance letter,其法律依据系《专业会计师条例(第50章)。公司必须给予28天特别通知 special notice 召开股东会更换会计师,系公司条例(第622章)的规定。两者缺一不可。